:::[1] » 回首頁[2]» 環保業務 » 環境衛生用藥管理
台灣位處亞熱帶,氣候極適宜蚊、蠅、蟑、鼠等病媒害蟲生物及細菌、黴菌等微生物之孳生, 致使居家環境品質經常遭受嚴重影響。為防止這些有害性的病媒害蟲及微生物之蔓延孳生, 環境用藥早己成為一般民眾居家環境衛生之重要日用品。
「環境用藥」係指用於環境衛生或污染防治等用途之化學性藥品或微生物製劑,其種類包括:環境衛生用藥、污染防治用藥及環境用藥微生物製劑。 「環墇衛生用藥」指殺蟲劑、殺滿劑、殺鼠劑,「污染防治用藥」、「環境用藥微生物製劑」, 指用以防治空氣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處理廢棄物或防制環境衛生病媒之之化學合成藥品與微生製劑。
本縣環境中之毒性化學物質的來源,主要係來自於工業生產活動,其次是農業上使用的肥料、農藥, 此外高爾夫球場也使用大量的殺蟲劑、殺草劑及肥料,這些人為活動 都促使本縣環境中毒性化學物質含量逐步的增加。
一、環境用藥之管理制度係採: (1).證照制度 (2).紀錄制度 (3).查核制度:為其管理的主要方法,截至目前國內登記列管之環境衛生用藥製造許可證共106張製造廠家35家, 輸入許可證70張,列管之環境衛生用藥販賣業共289家,核准使用之環境衛生用藥有效成分共84種。 由於環境用藥與民眾關係至為密切,為加強民眾正確使用環境用藥之觀念, 本局於九十年度共計舉辦十八場宣導使用藥劑及購買藥劑應注意之事項,並分發民生化學品之宣導資料, 以加強民眾正確的使用環境用藥之概念,以避免錯誤地使用,造成民眾身體健康之危害。此外更加強販賣業之查核, 以查緝禁、劣環境衛生用藥之販售,確保民眾使用藥劑之安全。
二、環境衛生用藥FAQ: 如何申請環境用藥販賣業及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 ...